3月3日
吴川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
涉及征收吴川市大山江街道
山基华社区老鸦埇村、上覃嘲经济合作社、
覃榜社区覃榜经济合作社
属下的集体土地
及收回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
征地面积合计12.7307公顷
按粤府办(2009)41号文、粤府办(2016)30号文和湛府规(2022)5号文等省、湛江市留用地管理规定执行,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5%比例折算货币补偿的方式落实,留用地折算货币的补偿标准为495万元/公顷(33万元/亩)。
按照粤府办(2021)22号文和湛府办函(2021)77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,吴川市征地保费按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(6.5万元/亩)的30%计提,征地社保费补贴对象按“筹集资金分配到户,户内均分配到人”的基本原则确定。
该批次用地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后,凡在拟征收土地上抢建、抢栽、抢种的青苗或地上附着物,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。
来源:吴川市自然资源局